法治护航:民营经济促进法为企业筑起权益保护墙
2025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这部被誉为“民营经济宪章”的重要法律,已于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为民营经济量身定制的法律,它的出台不仅填补了立法空白,更以其系统性的制度设计,直面并回应了民营企业长期以来所面临的制度性困境。这标志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民营经济的发展将拥有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高质量发展之路也将因此破除更多壁垒。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这部法律中“严禁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规定,无疑是点睛之笔,它精准打击了民营企业多年来的痛点,也充分彰显了国家对民营经济实行平等保护的坚定决心。
破局而出:法律出台的时代背景与深远意义
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外挑战并存。在此背景下,民营经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它不仅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强大力量。然而,在过去的发展历程中,民营企业也常常遭遇“成长的烦恼”,其中最为突出且让企业家们忧心忡忡的,就是一些地方或部门利用行政乃至刑事手段,违法干预正常的经济纠纷。
正是在这样的现实困境下,《民营经济促进法》应运而生。正如相关专家所指:“过去,我们时常会面临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带来的挑战。而这部法律中关于‘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的规定,正是回应了我们的期待,让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
这部法律的立法举措,无疑是我国对民营经济保护进入新阶段的重要里程碑。长期以来,我国主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法治保障两种途径,来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治理体系。如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施行,如同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它不仅填补了长期以来的立法空白,更为民营经济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利剑出鞘:法律明确“严禁刑事干预”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章“权益保护”的第63条,以明确的措辞划清了界限:“办理案件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遵守法律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未违反刑法规定的,不以犯罪论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这一条款,可谓直指民营企业多年来最为诟病的刑事干预问题。将正常的经济纠纷上升为刑事犯罪,不仅严重破坏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也直接损害了司法公正,挫伤了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和创业热情。
法律同时强调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原则,如同为民营企业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并不意味着所有不规范的行为都要通过刑事法手段解决,刑法只能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这一原则的明确,无疑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法律预期,引导其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不仅如此,第64条还专门针对实践中普遍关注的异地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办理案件需要异地执法的,应当遵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国家机关之间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共同的上级机关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这一规定直接剑指某些地方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的问题,从源头上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
多重利好:为企业注入“信心与活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严禁刑事干预的规定,对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无疑是多重利好叠加,将极大地提升其发展信心和市场活力:
第一,提供明确法律预期:它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明确法律预期。这意味着,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如果认为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或对国家机关实施的强制措施存在异议,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申诉,甚至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这种清晰的法律指引,有助于企业安心经营,避免因潜在的法律风险而影响正常发展。
第二,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这部法律有力强化了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提出要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这种机制的建立,将显著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和投资信心。
第三,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法律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必须依法履职尽责,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在工作交往中,应当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这种对廉洁的高度要求,有助于减少权力寻租和不当干预,为民营企业创造一个真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完善权益保护机制:法律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民营经济组织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便利。这意味着,当民营企业遇到纠纷时,将有更多便捷高效的渠道来解决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刚性约束:为公权力套上“法治的笼子”
《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是民营企业的“护身符”,更是对公权力行使的“紧箍咒”,为规范执法和责任追究设置了严格的约束:
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实施的行政干预行为,重申“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这一禁止性规定,犹如一道红线,清晰划定了公权力行使的边界,防止行政权力不当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同时,法律建立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指出,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征收、征用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有权机关将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机制,将有力督促公权力机关依法行政,震慑权力滥用。
此外,法律还强化了对异地执法行为的规范,再次强调“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这一规定直击实践中的顽疾,有助于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权力寻租行为,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公平运行。
更重要的是,法律还建立了更加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例如,司法行政部门将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这种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将有效遏制权力滥用和不当干预,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深远意义:破除困境,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严禁刑事干预的规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将从根本上破除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顽疾:
首先,破除制度性困境: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这部法律以系统性立法回应了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制度性困境,为民营经济破除发展壁垒、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种制度性的革新,将极大地增强民营企业的战略信心。
其次,解决实际问题:法律的制定是问题导向的,它直面并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实际痛点。正如立法者所言:“还有一类重大的问题,就是各方面反映一致,都认为实践中较为突出,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如违规异地执法、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等。”这种对症下药的立法,将有效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
再次,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这部法律将有效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杜绝不规范的执法现象。例如,未来将通过“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落细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举措,确保执法公平公正,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当干预,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最后,构建良好法治环境:最核心的意义在于,它将为民营企业构建一个更加完善、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这种环境的构建,将显著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和投资信心,从而激发民营经济更强大的活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语:法治护航,共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纪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严禁刑事干预的规定,无疑是这部法律的核心亮点,更是国家对民营经济实行平等保护的又一重大举措。它不仅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法律预期和坚实的权益保障,也为公权力行使设置了严格的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这双重保障,将从根本上破除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制度性困境,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正如法律第一条开宗明义所指出的:“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立法目的的实现,离不开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更离不开对公权力的有效约束。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出台和施行,标志着我国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已经迈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为民营经济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治保障。我们有理由期待,随着这部法律的深入实施,能够真正为广大民营企业创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的无限潜能,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加磅礴的力量!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